为了更好地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外国语学院按照学校文件精神,组织成立了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为了贯彻落实职称评审工作“坚持标准、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推荐”的原则,促进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引导我院教师在注重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协调发展,依据省教育厅皖教人【2016】1号文和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外国语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睿 赵生学
成员:卢洁 张万年 高玉卉
二、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评审范围
高教系列教授、副教授。
(二)评审条件
1.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按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文件执行。
2.申报职称人员须有1年及以上的大学生成长与发展导师经历,并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3.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交有关教书育人态度和能力的过程材料供评审专家参考,具体参见人事处“关于教学工作量及教学考核材料”的要求。
三、评审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组织动员(2019年11月12日-11月15日)
教学单位向本单位教职工广泛宣传学校政策文件,成立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报人事处备案。上报同时在本部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与同行专家鉴定(2019年11月12日开始)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个人到人事处办理,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个人申报、部门审核(2019年11月11日-11月18日)
申报人员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及要求参见《蚌埠学院2019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指南》),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所在教学单位进行审核。外国语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在指定时间内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及原件进行严格核验。
(四)学院评审、公示、推荐上报(2019年11月19日-11月23日)
外国语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申报人员所有材料后,应为每位申报人填写《教学单位职称评审资格审查与评审推荐表》,经部门党政联席会研究后,将本部门推荐汇总结果及个人申报材料在2019年11月23日前报人事处。上报前所有材料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关系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事关学校的和谐稳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务必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序实施,严格落实责任,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学习,深入宣传
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文件规定通过集中例会方式向教职工广泛宣传,使他们能够真正了解、掌握职称评聘的政策精神,理解、落实相关要求。同时,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参评理念。
(三)坚持标准,规范程序
严格审核申报条件,不得擅自放宽或增加评审条件,不得违反程序违规操作。要在教学考核、学术评价等方面,坚持统一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四)确保诚信,加强审核
高度重视并广泛宣传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加强对申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要求申报人签订诚信承诺书。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在推荐工作各环节,严格按要求公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凡属存疑的材料,不得评议,不得上报。
(五)严肃纪律,严明责任
严肃工作纪律,严禁伪造材料,对公示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回避制度。一经发现申报人或部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将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外国语学院
201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