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分值 | 评审条件 | |
基本条件 | 符合《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蚌埠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的基本要求。 | |
思想政治表现 (最高10分) (小计:) |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团结协作。 | |
工作表现 (最高10分) (小计:) | 任现职内教学质量考核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者计6分;(得分:) 优秀等次每次加1分;(得分:) | |
专业技术工作 经历条件 (最高30分) (小计:) | 教学情况:任现职(近五年)以来,系统担任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1门以上公共课或基础课的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教研室年均课时者计6分。超学时(每学年课表课时超出320的部分)计分为0.05×平均每学年超学时数。(最多加10分)(注:学时数以教务处盖章认定的课堂教学学时为准) (得分:) 教学效果:一类教学效果每次计20分,二类教学效果每次计15分,三类教学效果每次计10分,四类教学效果每次计5分。(最多加20分)(得分:) | |
荣誉与获奖 (最高30分) (小计:) | 1.获省级模范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高校教坛新秀等荣誉,计20分。(得分:) 2.获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5分。(得分:) 3.获省级及以上教研或科研奖励每次计10分,校级或市级每次计5分。(得分:) 4.校级奖励或学院推荐参加的学科专业类竞赛获奖每次计5分。(得分: ) 5.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类竞赛省级及以上奖励计5分,获校级或市级奖励计2分。(得分:) 备注: 同类奖项获奖以最高奖计1次,不重复计算。 | |
教科研项目 (须有阶段性成果,最高50分) (小计:) | 二类 | 教研项目(前2名):主持人20分,第二15分。(得分:) 科研项目(前3名):主持人20分,第二15分,第三12分。(得分:) |
三类 | 教研项目:主持人15分,第二10分,第三5分。(得分:) 科研项目(前3名):主持人15分,第二12分,第三10分。(得分:) | |
四类 | 科研项目:主持人10分,第二7分,第三5分。(得分:) 校级教研项目:主持人3分。(得分:) | |
五类 | 科研项目:主持人3分。(得分:) | |
论文著作条件 (最高30分) (小计:) | 论文 | 一类论文计20分,(得分:) 二类论文计15分,(得分:) 三类论文计5分, (得分:) 四类1分(限1篇)。(得分:) 注:署名蚌埠学院为第一工作单位且独撰或第一作者计分,其他作者不计分) |
教材 著作 | 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主编20分,副主编15分,编者10分。(得分:) 省级规划教材:主编15分、副主编10分,编者3分。(得分:) 译著:第一作者计15分,第二作者10分,编者2分。(得分:) 学术著作:第一作者计15分,第二作者10分,编者2分。(得分:) | |
自评总分 |
注: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