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9年讲师评审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wyx发布时间:2019-11-20浏览次数:750

为了更好地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外国语学院按照学校文件精神,组织成立了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为了贯彻落实职称评审工作“坚持标准、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推荐”的原则,促进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引导我院教师在注重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协调发展,依据省教育厅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皖教字【20161号文),和蚌埠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项目及分值

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

符合《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蚌埠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的基本要求。

思想政治表现

(最高10分)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团结协作。

工作考核

(最高10分)

任现职内教学质量考核和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者计6分,优秀等次每次加1分。

专业技术工作

经历条件

(最高30分)

教学情况:任现职(近五年)以来,系统担任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1门以上公共课或基础课的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教研室年均课时者计6分。超学时(每学年课表课时超出320的部分)计分为0.05×平均每学年超学时数。(最多加10分)(注:学时数以教务处盖章认定的课堂教学学时为准)

教学效果:一类教学效果每次计20,二类教学效果每次计15,三类教学效果每次计10,四类教学效果每次计5分。(最多加20分)

荣誉与获奖

(最高30分)

获省级模范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高校教坛新秀等荣誉,计20分。获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5分;获省级及以上教研或科研奖励每次计10分,校级或市级每次计5分;校级奖励或学院推荐参加的学科专业类竞赛获奖每次计5分;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类竞赛省级及以上奖励计5分,获校级或市级奖励计2分。同类奖项获奖以最高奖计1次,不重复计算。

教科研项目

(须有阶段性成果,最高50分)

二类

教研项目(前2名):主持人20分,第二15分。

科研项目(前3名):主持人20分,第二15分,第三12分。

三类

教研项目:主持人15分,第二10分,第三5分。

科研项目(前3名):主持人15分,第二12分,第三10分。

四类

科研项目:主持人10分,第二7分,第三5分。

校级教研项目:主持人3分。

五类

科研项目:主持人3分。

论文著作条件

(最高30分)

论文

一类论文计20分,二类计15分,三类计5分,四类1分(限1篇)。(注:署名蚌埠学院为第一工作单位且独撰或第一作者计分,其他作者不计分)

教材

著作

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主编20分,副主编15分,编者10分。

省级规划教材:主编15分、副主编10分,编者3分。

译著:第一作者计15分,第二作者10分,编者2分。

学术著作:第一作者计15分,第二作者10分,编者2分。

注: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