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理论课考试工作
发布时间: 2014-11-30 浏览次数: 462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做好本学期课程考核、试卷评阅、成绩分析等工作,根据《蚌埠学院课程考核管理暂行办法》(院字〔2014106 号)精神,现将课程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日程安排

1、考查课程

考查课程由任课教师在教学任务结束后,组织随堂考试(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形式,采取闭卷或开卷考试),主要考察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应用能力;并根据平时成绩(包括学生出勤、学习态度、课堂表现、平时测验、课外作业、实操等)和课程终考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总评成绩。

考查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在考前1周向教学秘书交AB两套试卷的电子稿(含相配套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2、考试课程

考试时间

本学期除艺术设计系以考核专业技能为主的考试课仍然在该课程教学结束时自行安排外,其他专业考试课程的末考主要安排在以下两个时间段进行。

19周,2011级、2012级、2013级本、专科生考试。

20周,2014级本、专科生考试。

考试课程门数

各班级由教务处统一排考的课程仍控制在4门课以内。

本学期人才培养方案中4门以外的其余考试课程(包括音乐与舞蹈系组织的声乐、钢琴等课程的统一考核),由教学系提前10天报教务处学籍科,以便教务处工作人员协助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安排考试时间、考场教室以及监考、巡考人员;教学单位不得脱离学校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行组织课程考试。

二、命题与试卷审核

1、统考课程仍实行教考分离,并成立2人以上的命题小组负责命题;其余考试课程,凡有试题库的课程,仍由教务处从试题库中随机调题;无试题库的课程由系、部(或教研室)安排人员命题,并由教研室对试卷的命题质量进行审核。

2、同一教学要求并在同一时间段进行末考的课程必须统一考试。如果出现由多人承担同一教学要求的课程而任课教师出不同试卷考试的情况,将由教务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其中一套作为统考试卷,抽取试卷的情况将不再通知开课单位。

3、考试内容要能反映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符合学校“地方性、应用型、工程化”的办学定位;知识覆盖面要宽,兼顾概念、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等学习要求,重视对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考察;要有较多的主观试题,以考察学生灵活应用知识和解决问题能力;试题内容构成与分值比例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重点大部分涉及,难点合理涉及)。试卷命题要做到难度适宜、分量适中,题型选择符合课程性质特点及教学目标要求,杜绝偏题、怪题。

4、本学期试卷版式仍然采用新的试卷模版,试卷上每道试题后不留答题空白(考生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答题纸上作答);对于少数必须在试卷上做题的课程,采用旧的试卷模版出题制卷,请命题教师在《试卷命题审核表》中标明“旧版”字样。

5、命题教师须对所出试卷进行试做、自查并填写《试卷命题审核表》,然后再将该表以及所出试卷(含相配套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交教研室进行审核。

6、教研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审核人应按照《试卷命题审核表》中的“命题质量评估标准”对试卷进行审核,对各审核项目的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然后签署教研室审核结论;对通过审核的试卷,教研室要连同《试卷命题审核表》及时交本单位教学秘书。

7、教学秘书将教研室交来的试卷(含相配套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及其《试卷命题审核表》转交教学单位主任(或分管主任)进行审核确认,对通过最终审核的试卷打印样卷(A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AB两套试卷(含相配套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的电子稿、A卷的纸质稿以及《试卷命题审核表》交教务处学籍科张敏老师处。

8、教务处学籍科工作人员要对教学单位交来的试卷材料及《试卷命题审核表》进行验收,按照《蚌埠学院考试样卷交接验收表》(空白表格从教务处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规定的项目逐项核对,在确认无缺项后在样卷交接验收表上签名办理交接手续;对没有按时提交合格材料的情况予以记载,以便学校对由此造成不能如期完成考试组织工作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9、为保证考试试卷能及时印制、分装,考试课程的样卷必须在考前3周之内报教务处;若出现迟交样卷的情况,其样卷要连同所在教学单位出具的纸质说明材料(须加盖公章,主任签名)交教务处分管处长。若因迟交样卷而影响正常考试工作,其责任由迟交者所在教学单位负责。

10、为使试卷装订统一、美观,本学期与试卷配套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一律用8K纸排版。

三、试卷电子稿的保管

1、教学秘书要做好课程末考试卷电子稿的管理工作,以备教学检查和准备补考试卷。

2、试卷(含相配套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的电子稿分学期、以年级为单位保管

试卷电子稿的命名

命名规则:课程名称(本科或专科)出卷人姓名,如:线性代数(本科)张三。

课程名称要求与课表中的相同,以便教务处在准备下学期课程补考试卷时不致出错。

试卷管理的文件夹层级依次为:××系(部)××学期试卷(例如:艺术设计系14-15-1试卷代表艺术设计系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试卷的文件夹)××年级试卷××年级本科考试课试卷××年级本科考查课试卷××年级专科考试课试卷××年级专科考查课试卷

3、教学秘书必须在2015年元月10日前,将本学期所有课程(包括考查课)的AB两套试卷(从试卷库抽题的课程除外)的电子稿打包交教务处学籍科张敏老师,逾期不予接收。

四、监考、巡考

1、监考

为便于教务处能及时安排课程期末考核的组织工作,各教学单位须于1210前将因公出差或在外进修的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其余在校教师必须承担监考任务。

排考结束,教务处将在“教学秘书QQ群”、“资助工作QQ群”里通知各系部教学秘书和辅导员下载《监考表》;教学秘书要及时转告本单位教职工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的监考任务,辅导员要及时将各场考试时间、地点通知到本人所管班级学生。

监考员须佩戴“监考证”监考,并严格按照《蚌埠学院课程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各款、项的规定,完成以下操作:

主监考员(即“监考员1”)须提前25分钟到考务组领取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和本场考试的“考场指令”等考试材料;到达考场后将本场考试的“考场指令”书写到本考场的黑板上。

副监考员(即“监考员2”)提前25分钟到达考场,检查考场是否符合考试要求(如有问题,应及时向考务人员报告);组织学生按“考场指令”规定的位置就座;检查考生的有效考试证件(考试证或二代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

考试开始前5分钟,主监考员告知考生阅读印在草稿纸背面的《蚌埠学院课程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学生在课程考核过程中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及处理”相关条款;要求学生清除课桌抽屉里的书籍和纸张,检查桌面上有无与考试有关的内容;提醒学生关闭通讯工具和其它电子设备,将已带入考场教材、笔记、参考书、复习资料、内容摘录、作业本等文字材料和其它物品(包括通讯工具和其它电子设备)放到指定地方,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换学生的座位。副监考员负责在考场中督促、检查考生是否已按主监考员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操作,待验证无遗漏后宣布考试开始。

分发试卷前,主监考员要认真核对试卷科目和学生班级,如发现不符,立即报告考务办公室处理。

试卷发放后,主监考员须告知学生检查试卷的页数是否有缺漏,要求其不得将答案写在装订线内,并按试卷的卷头内容提醒学生注意某些考试的特殊要求。副监考员督促并检查学生在试卷和考试专用草稿纸上填好专业、班级、姓名、学号、考试课程名称。

监考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做到不擅离职守,不看书报,不吸烟、不聊天,不抄题、不做题,不在考场内使用手机(可将手机调成“静音”状态,接打电话须到考场教室之外)和其它电子存储记忆设备,为学生做出爱岗敬业、遵纪守规的示范。

主、副监考员应分别站在考场不同位置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和处理各种违纪、作弊行为。

监考员要及时、妥善处理考场内的突发事件,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巡考员或考务人员报告;对考试中因特殊情况(如身体不适等)出入考场的学生须跟随监视;对试题文字印刷不清之处,由主监考员说明,但不对试题作任何提示性解释。

监考员要如实填写《监考记录表》,对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及主要情节做出明确记载和认定。

在考试结束后,由副监考员将试卷、答卷(答题纸、答题卡)、《监考记录表》等考试材料送指定地点,由开课单位集中验收。如果考试秩序正常,无考生违纪、作弊,监考记录表直接与答卷一起交开课单位(如果考场有考生作弊的,监考员应先将《监考记录表》交考务办公室复印留底,再将《监考记录表》原件交开课单位验收)。

2、巡考

巡考人员由校领导、教学督导、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和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

巡考人员须按时到岗,佩戴“巡考证” 巡视考场,检查监考员履行职责情况(如:考前25分钟,分头到各分工楼层检查监考员按时到岗情况;考中检查监考员是否认真清理考场、是否按要求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的“考场指令”、是否认真检查学生的考试证件、是否正确填写《监考记录表》、是否有其它违反监考规定的情况等)和学生遵守考纪情况,协助监考员处理考场发生的异常情况。

各场考试巡考员的人员分组、任务分工等具体事项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五、试卷批阅

各教学系、部要根据学校《蚌埠学院课程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款的规定,组织教师认真做好试卷批阅工作。

1、阅卷教师应本着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对学生和自己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批阅试卷,禁止打“人情分”;要宽严适度、始终如一,力争避免误判和错判。

2试卷的批改、签字一律使用红笔,统一用加分表示所得分数(必须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全对和全错的题目用“√”、“×”表示;对于按步骤或得分点给分的题目,应该在该题各得分步骤或得分点下方划线,原则上用加圈的阿拉伯数字标记该得分步骤或得分点的得分,以与小题得分区别(如果此办法的操作效果不适合某些课程的试卷批阅,教学单位可自行制定本系部的分步骤或得分点批阅标记方法,并在试卷装订时附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说明材料,以便在教学检查时让检查者能看懂该批阅方式是如何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的)。

试卷中每大题题首左侧应填写本大题的总得分,在各小题右侧注明该小题的得分。

试卷批改完毕后,阅卷教师应认真统计、复核分数,确认无误后在答卷首页的考试成绩栏填写各大题得分以及全卷总得分并签全名。

试卷批阅应避免出现改分现象。如确需更改,应用双横线将错误之处划去后,在其下方书写正确分数,并签署改判教师的名。

3、积极推行集体阅卷。统考(公共课)试卷必须由开课单位组织教师采取流水作业的形式集体阅卷,阅卷人员要按照分工签名,不得代签。

六、试卷分析与总结

1、本学期所有以百分制记载考试成绩的课程在考后仍采用 “蚌埠学院试卷评价系统”(软件及使用说明从教务处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对课程考试成绩进行分析,教师必须要认真学习“蚌埠学院试卷评价系统”的安装使用方法、“试卷分析的指标体系和分析原理”,并在教育理论的指导下,对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

试卷分析要结合班级平时的教学和本次考试的结果,客观分析教学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与措施,避免出现脱离实际的空话、套话。

如果出现试卷命题错误的情况,除任课教师要在试卷分析报告中说明外,教研室也要写出书面整改意见;有严重错误的教学单位还要写出书面整改意见。教研室或教学单位的整改意见要装订到试卷册中。

学生成绩不及格率超过25%的课程,除任课教师写试卷分析外,教研室要写出书面整改意见或情况说明;不及格率超过40%的课程(或考试结果出现异常的课程),教学单位也要写出书面整改意见或情况说明。

学生成绩优秀比例超过30%课程,除任课教师写试卷分析外,教研室要写出书面分析;优秀率超过40%的课程,教学单位也要写出书面分析(要通过检查考生答卷内容是否存在大面积答案雷同的情况,来进一步核实任课教师有否在考前进行针对性地勾画重点、乃至透露试题的现象)。

教学单位对于试卷命题错误、考试成绩异常(不及格率超过或优秀率超过40%)所做的书面整改意见或情况说明,须同时向校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监控科和教务处学籍科各1份备案。

2、试卷分析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对试卷命题情况的分析

试卷命题情况分析是对试题的难易程度、覆盖面以及试题类型是否符合本课程的特点等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

试题内容与教学大纲要求是否一致。

各层次试题的分值占总分的百分比。

各章节试题的分值占总分的百分比,知识点的覆盖率。

试题难度是否与教学大纲的要求相符,有无偏题、怪题等。

各题型所占的百分比,题型是否多样化,题量和分值分布是否合理。

分析试卷中有质量问题的试题及其所占比例。

命题有无错误,错误性质和程度等方面的自我评价。

试题是否达到考核目的。

对学生答题及其得分情况的分析

从学生答题的整体情况分析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及掌握程度,考试成绩是否反映了学生的实际水平,反思教师的教学方法、手段是否符合课程的教学特点。

分析课程考试的及格率、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各分数段人数,并通过学生成绩分布的直方图来分析成绩是否符合正态分布。如不符合,则需结合平时教学的方法、手段、内容以及命题、评卷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找出“教、学、管、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有待改进之处。

3、试卷分析结果的反馈

各教研室位要在下一学期开学前后开展专题教研活动,交流试卷分析情况,找出课程教学、管理、命题、阅卷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各教学单位要在在教研室初步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对试卷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以切实改进“教、学、管、考”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将本学期课程考试的总结材料(要突出课程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或处理结果)报校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和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七、课程考核成绩的登录与报送

1、平时成绩的登录与课程末考资格的认定

自本学期开始,教务处将在课程末考前1周办理学生参加考试的资格认定。

教务处学籍科工作人员根据任课教师录入的学生平时成绩,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将平时成绩不合格的学生设置成取消课程考试资格。

根据《蚌埠学院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管理办法》(院字〔2014128 号)的相关规定,任课教师应在课程末考前10天统计并在 “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中录入学生的平时成绩,同时打印出纸质成绩单,由教研室集中盖系(部)公章后交教学秘书保存备查;打印后的平时成绩如需修改,须填写《学生成绩更正审核表》(空白表格从教务处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载),说明更正原因并经系(部)主任批准后到教务处办理。

根据《蚌埠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院字〔200762号)第十四条第二款、《蚌埠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院字〔200763号)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全程考勤情况下,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数的1/3者,该课程平时成绩计为不及格,不得参加课程考核,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2、课程末考成绩的登录

任课教师应于课程考核结束后1周内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录入学生的课程末考成绩,以便学生能尽早查看到本人的课程考核成绩,有利于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复习、准备补考。

教师在登录学生理论课终考成绩前,应认真核对答卷数量和学生姓名,不得漏登。

对无答卷的学生,教师应在“系统”的成绩单备注下拉栏内选填“缺考”;对答卷上已被监考员标注“违纪”、“作弊”的学生,则在“系统”的成绩单备注下拉栏内选填“舞弊”。

教务处学籍科工作人员应在2015年元月底前完成本学期“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教学任务是否存在没有录入成绩的检查工作,对于没有成绩的课程(包括考试课程、考查课程以及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登记后报分管处长,以进一步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3成绩单的报送

教师在成绩登录完毕须打印纸质成绩单,签名后交本单位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学籍科工作人员在“教学秘书QQ群”里通知)将本教学单位理论课考核的纸质成绩单装订成册后交教务处邓意老师存档备查(保管期限与试卷保管期限相同)。

4、成绩查询与疑问查卷

201521日起,教务处将开放“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供学生查询本学期的课程考核成绩。学生如对课程(包括考试课程、考查课程以及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成绩有疑问,可在下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内由本人书面申请,经系主任同意并指派辅导员,在教务处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复查答卷的批阅、统分情况(查卷只查试卷有无漏改、统分是否有误的情况,不查评分标准;逾期不予再查)。

八、已阅答卷的装订、存档

1、已阅答卷的验收、装订

教学秘书要根据《监考记录表》中记载的考生人数,当面清点任课教师交来的已阅答卷份数;查看试卷封面各项目的填写是否正确;检查待装订的答卷材料是否齐全(尤其要检查是否有须填报“异常情况说明”而没有相应材料的情况);办理验收手续后填写《蚌埠学院课程考试试卷一览表》(空白表格从教务处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同意其装订答卷。

2、本科生考试课程答卷的存档

本科考试课程的答卷按学校要求装订后,由开课单位教学秘书登记编号后移交到学校试卷保管档案室存放。

九、其它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召开本单位教职工会议,认真学习《蚌埠学院课程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与责任,确保命题、审查、监考、阅卷、分析、装订等各考试环节工作的质量与规范;提醒本单位教职工注意在考试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环节中切勿出现违规、失职行为,否则将按照《蚌埠学院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字〔2013163号文件)相关条款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各系(部)要严格履行试卷的审核与验收程序,相关表格必须签全名(不得代签)、盖全章。

3、各教学单位在考试期间要安排人员值班,负责接收监考员交来的试(答)卷,并检查、记录监考员交来的《监考记录表》有否漏填、错填项目等情况;协助考务组处理本教学单位师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4、由于学生的平时成绩将与课程末考资格挂钩,而且本学期又是新学年的第一学期,学期中间有部分学生的学籍进行了异动,请各教学单位通知本系(部)的任课教师(包括外聘、返聘和兼职教师)从“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生成新的点名册,检查是否有学生不在该课程的名单中;如果发现有没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办理学籍异动、休学、复学和退学以及漏选课的学生,请让学生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科工作人员联系。也请辅导员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对个人课表中的课程与自己本学期所上课程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要及时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查明原因,以免影响课程末考的资格认定。

5、鉴于有部分教师的监考证丢失,而且学校今年新进人员较多,教务处拟重新制作材质精良的新版监考证件,请各系(部)教学秘书于2014125前将本单位所有教职工(含兼职、返聘教师)的姓名以表格形式报教务处学籍科荣相怀老师处。

6、为使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和本场考试的“考场指令”的发放快捷、有序,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以考场所在教学楼发放以上考试材料。请主监考员(即“监考员1”)在考前25分钟分别到B118A楼考场)、B115B楼考场)、B120C楼考场)领取考试材料

7、考试工作相关联系电话

教务处学籍科:3177273

教务处考务办公室:3178055

校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3177329

学生处思政科:3177002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