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省监察厅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纪工委有关通知精神,中秋国庆期间,坚决刹住公款购买月饼、购物卡及其他节礼等不正之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盯中秋国庆这一重要节点,把纠正“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款送月饼节礼,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向下级单位和个人报销、摊派、转嫁费用,严禁赌博。
二、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三严三实”为标杆,结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
三、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纪检委员要敢于较真碰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开展明察暗访,畅通举报途径,公开监督电话和信箱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学院纪委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
举报信箱:bbxyjiwei@sina.com
举报电话:3177258
中共蚌埠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21日